企业可以以资质入股么?
不可以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不用实物、货币等方式出资,可以用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应当评估作价,不可以直接或间接作为资本金或者股本。 你说的可能是知识产权入股,但是根据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还无法单独用作股权进行投资。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明确规定了“股票发行”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2006年修订后,仍然保留了这一规定[第3条第7款]。 这是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定形式进行限定的;而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则进一步细化了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明确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第17条]。
可见,虽然理论上企业可以作为法人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对该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后作为股份在股东之间进行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企业作为主体是不允许直接持有股票的(即不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而只能通过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去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这样不仅增加了交易的环节,使得交易成本上升,还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带来更多的交易风险。在实践中多数是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直接转让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向该企业支付相应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