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销售基金?
“代客理财”是银行的职责之一,通过投资渠道的投资亏损来补偿客户存款的利息损失。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银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下列业务,应当遵循防范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原则:…(四)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
作为我国金融机构中主要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拥有代客理财的义务。同时,由于我国金融体系还在建设和完善之中,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种类较少,银行不得不涉足相对不专业的公募基金领域;而且对于银行来说,吸收的存款最终都必须投到市场上,只有购买基金这样符合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才能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
从投资者角度看,将资金委托给银行这样的专业机构管理,可以免去挑选基金公司、筛选基金产品的麻烦,方便地实现理财目标。 当然,因为银行属于监管机构认可的托管机构,必须保证所有基金的财产安全;并且需要严格区分资产与负债,因此虽然银行不直接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但对基金行业的整体方向仍有重要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