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行业营改增了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执行11%税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45号)规定:“做好营业税征税范围(以下简称计税方法)调整后的试点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应当采用建筑安装工程费*(1+3.49%)作为算术调整系数。招标人在招投标文件中应当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