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赞助费合法吗?
不请自来,利益相关,前教育培训机构从业者 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赞助费(学校收),另一个是赞助款(企业/个人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学校收取的“赞助费”,学名应该是“捐资助学经费”,是指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社会人员为了鼓励学生学习而向学校的无偿捐赠。 家长或学生自愿有偿付费参加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和收费许可证的,视为办学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简单来说就是,学校不能主动收这个钱,但是如果有家长或者社会人士来赞助的话,可以接受。不过也不能白白接受这些赞助,必须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做到透明公开。
同时,还应该符合当地政府的政策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能随便乱收。比如说,政府有规定限制招生计划的,你学校就不能多收。 至于你提到的学校和企业合作,其实很多学校都有这样的做法,我原来在学校的时候也参与过,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比如有的学校会委托企业提供实习岗位,让学生去公司实习,这种其实属于劳务费;有的是企业资助学校开展一些项目研究,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比较少见的。
企业给学校赞助款的话,一般是直接给到学校,由学校安排使用,有专门的项目支持就更好了。当然也有那种学校领导用企业赞助款给自己发福利的,这种情况一般比较少见,但是存在。 如果企业给的是物资,那么学校需要给对方开收据,如果企业给的是现金,那么学校需要给对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不管怎么样,都不能白拿企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