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扣款了吗?
刚收到消息,昨天被无故冻结的50多万今天已被冻结方解冻了!感谢各位的关注与支持,有了大家的力量才让这件事情得到如此快的解决。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事情经过以做大家参考: 我于2017年9月在永悦科技(前称“上海永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两台生产设备,合同金额138万元(含16万运费)。在安装完毕后,我支付了全部款项。但设备一直未能投入生产使用,后得知是由于双方对生产工艺的理解产生分歧所致。
经多次交涉,永悦科技同意退还我所有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但限于资金周转原因需要分期退款。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明确约定了分期退款的方式和时间。但在第一期退款期限届满后,至今已逾期4个月永悦科技未予任何退款!期间尽管我多次致电催讨,对方仅口头承诺会尽快安排而始终未履行。我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即永悦科技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竟擅自将我所购买的设备出售给他人并将货款提走!
以上事实有《产品购销合同》、《还款协议》等书面证据予以证实。 我认为,债务人即永悦科技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们之间《还款协议》的约定,更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之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并且该货物可能已经售出或损坏,债权人有权拒绝其提出的支付价款的要求。同时根据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暂停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为此,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