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企业如何用人?
对于“合伙制”,我坚持三个观点: 一是以财义结盟比以友情结盟稳固得多;二是利益分成要比劳资关系清晰得体得多;三是合伙人要具备相当的资本实力和相应的经营能力才能共同创业成功。 在用人上也就坚持三点原则——人岗匹配、市场溢价和权责对等。 对于合伙创业的人来说,最看重的是合作伙伴,因而选搭档就要像挑选情人一样仔细:外表合眼缘,内在性格脾气相投,关键还要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很容易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反之就会内耗严重,相互抱怨。
在选择合伙人时,不能只看对方能带来多少资源,更要看这些资源能不能为项目所用,因为许多资源是“用脚投票”的,只有适合这个项目需要的才能留下来。 另外还须考虑一点,就是合伙人的市场溢价。也就是你能为他提供多少其他合伙人无法拥有的收入或发展机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人们总是愿意为那些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事情全力以赴。 最后,别忘了给合伙人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和权责对等的制度框架。这是为了防范风险和确保合作有效进行而必须要有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