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年报向哪里申报?
1、企业债券年度报告应当由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委托他人填报的,还应加报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债券年度报告的提交期限是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将按逾期报告处理,并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报告书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说明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二)财务报表 提供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所有报表均应注明报告日期及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细列表说明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初始投资、累计投资、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投资余额、已回收金额、项目收益(如为亏损则需说明原因)等;
(四)各项资产的情况 分别列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期初和期末数、账面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其差异的合理性;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进行评估,说明是否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五)各项负债的情况 列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各项负债的期初和期末数,说明债务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六)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说明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数额及具体来源; 七)财务指标 计算并列表披露下列指标——净利润、每股收益、稀释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并对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 除上述报告内容以外,公司还应在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