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题材股票?
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主题列表”正式纳入证券法的管辖范围, 即所谓的Regulation S-K(SEC Rule 252)的《注册披露要求》中,其中第600系列规定了拟上市发行公司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更新招股说明书》(Amended Prospectus)及与投资评估相关的《风险因素》(Risk Factors)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anagement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MD&A)等核心文件,并且要求在文件中充分揭示公司的经营情况、盈利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等。此后,这些信息披露的文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基本都能够找到,从而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了比较充分的依据;而且由于所有公司基本上都遵循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来发布招股说明书,投资者可以很方便地从中寻找有潜力的标的公司。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到美国进行融资。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经有超过百家企业选择赴美IPO。然而,中国企业的这种选择却遭到了很多质疑甚至反对的声音——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所公布信息的不透明或者不连贯,以致于让美国的投资人很难判断这些企业的真实价值和发展前景。于是,在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进程中便有了一个词——Explanatory Memorandum(解释性备忘录/解释性公告), 也简称为EM。
根据美国证监会的规定,所有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都必须向美国证监会上交一份解释性备忘录,以便让美国股民了解其公司的真实情况[1]。虽然EM并不是法定的公开登记文件(public filing),但它需要满足SEC对于注册声明文件的要求而必须要向公众披露[2],因此本质上还是一种公开的登记披露文件。在内容上,大多数公司都会对之前公开的报告和招股说明书做出适当的解释或补充说明;而在形式上,则按照S-1表格来撰写并在SEC网站上公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EM是比之前的报告更具有综合性的文件,也是最能体现一家公司在财务数据之外的综合实力的文件.
例如阿里巴巴集团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就曾经引起过极大的争议:一方面是来自华尔街投行们的支持,另一方面则是以《时代》周刊主编纳迪姆·德韦里为首的一批社会人士发起的游行示威活动。最终阿里选择了妥协并发布了长达48页的解释性备忘录,才使得这场风波得以平息下去[] 可见,无论是对于美国市场来说还是一个准备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而言,EM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存在。它也是连接中美两国资本市场之间最便捷有效的桥梁之一, 因为它可以让中国的公司以一种更加透明的态势进入国际化的舞台,也让外国投资者能够对中国的经济未来有更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