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商贷款多出利息?
所谓“公转商”贷款,指的是“为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由承办银行用自有资金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再由公积金中心按照约定受让贷款债权的业务”。
申请者需同时具备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是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借款人应符合当时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原商业贷款发放后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并无逾期贷款等条件。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将原商业贷款未还部分的剩余本金转为公积金贷款。
对于申请者而言,由于“公转商”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因此节约了利息支出,又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以及贷款的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