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彩票算平均收入么?
在知乎上看过很多答案,有说算的,有说不的。 那么我在这里说说我的想法。 中奖的金额是不是个人的劳动所得? 不是!你什么也没干,这个钱是你运气好,走运了凭啥给你加工资? 但你说发奖金吗?比如你中了500万,当地政府给你发200万的奖励金,这是可以的。因为政府有这个权利(虽然我从来没听说过地方政府给中彩票的人发奖金)。
那如果这500万是税收呢? 嗯……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我们一点一点来分析。 这500万是不是个人收入? 不是。因为个人没有为这五百万付出任何劳动(哪怕是擦幸运星还是咋的),所以这不是你的个人收入,这笔钱不应该交个人所得税。 但是!这500万是不是企业收益? 不是。因为这500万只是一个数字,它既没有换成现金也没有换成有价证券。它不是你的财产而是你的债权——也就是说中奖者拿着这张彩票可以去兑奖中心换500万,但兑完奖之后钱归彩票中心而不是他/她。换句话说,彩票中心欠着中奖者这笔钱。
好了,现在来看缴税的问题。 个人收入要缴税,那企业收入是不是也要缴税?肯定啊!国家让你得500万就是为了收你的钱。不过这里有几个问题:第一,你把500万送给谁了;第二,你是怎么得到这笔钱的;第三,你是否应该缴纳额外的税款(比如说你本来应该缴20%的税但是因为你中了彩票所以只缴10%)。
首先,这笔钱不是你的个人收入也不是你的企业收入,所以你不存在“送”钱的说法,你只是拥有这笔钱的使用权而已。 第二,你中奖是因为你的号码被系统随机选中,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和你的中奖号码都是无辜的,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因此获得这笔钱并且因此而需要缴税。 第三,是否该缴税需要税务机关进行判断和考量。考虑到税收的公平原则,如果你真的不需要为这项收入缴税的话,那就意味着所有的彩票参与者都需要缴纳相同的税率,显然这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