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台都套阳台定额吗?
这个问题比较抽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说明。 按图集03G101-2中47页图所示,有顶板的阳台,无论其是否封闭,均属于建筑面积计算范围;无顶板的半截墙全封闭的阳台、无顶板的开敞式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按上述规定可以知道,有顶板的封闭和半截墙全封闭两种情况的阳台都属于建筑面积计算范围。那么,这两种情况是否都要套用“有顶盖不透明阳台砖砌体”子目呢?如果一定要套的话,为什么会有半截墙全封闭的阳台要套用此子目的说法呢?因为半截墙全封闭的阳台不属于建筑面积(当然也就无需计算建筑面积),所以不能套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所对应的子目;而按平面表示法又确属墙体,所以只能套墙体子目了。
但这种情况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4—2013)的规定,这种有半截墙全封闭的阳台已经属于“建筑物外墙外保温饰面结构工程”的分部项目,应该套用“建筑外立面饰面粘贴外墙保温砂浆”分项工程的子目进行计算。
另外,根据以上图集及《建筑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5854—2013)中的有关规定,开敞式阳台既不属于建筑面积也不属于外墙保温体系,因此,也就不应包括在建筑面积计算或外墙外保温体系的范畴内。因此,开敞式阳台不应考虑套任何项目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