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算资产么?
发出商品仍然是企业存货,属于企业资产。比如在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企业发出商品后,一般情况下应当于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在发出商品后,虽然商品的现时经济利益还没有流入企业,但这些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存货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符合资产的定义。
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长期应收款项符合融资租赁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其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一般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冲减财务费用,并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实现收入的实质在于商品经济利益的流入,发出商品不一定存在经济利益流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