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资产怎么折旧?
在财务会计中,固定资产是指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会计对象:
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是,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生产经营用用具、日常生活用的设备等尽管未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实际上具备了资产的一些特征,如能满足某一特定需要、消耗性地转移、能够控制与调配等,实际上也是资产。
公路资产主要是指用于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维修的资产。如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养护、维修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维修工程等所需的机械设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生产费用等。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施和运输工具等。其中,房屋是指供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的各种房屋和场所,主要是各种办公业务用房。
建筑物是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如围墙、沟渠、道路、门岗、绿化区等。机器、设备是指从事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施工、养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养护及维修、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设施和运输工具包括用于公路建设所需要的工程设施,施工、养护和维修所需要的水、电、暖设施和交通运输所必须的运输工具等。
公路工程建造中发生的各种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直接生产费用,直接记入公路工程成本。
公路工程完工后,对于一部分可以收回的建造公路形成的资产,应当转入固定资产。对于不能收回的建造公路形成的资产,直接记入建设成本。
公路建成投产后,为维持公路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养护而产生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作为公路养护的修理费记入成本费用。
对于公路维护维修中所发生的机械设备折旧费,记入公路养护成本。对于施工和维修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待摊间接费和营业费用等,记入公路养护直接费用和公路工程间接费用,通过公路养护成本转入经营成本。
公路工程的施工机械和公路的维修养护的设备的折旧费,计入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