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可以贷款吗?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许经营权是指通过协议授予受许人一种带有专有性的经营权力,具体包括经营项目是特许人完成一定前期行动后受许人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
二、特许经营权可以贷款吗?
现实中,针对特许经营权能否作为担保物进行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认识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贷款人可以对质押物的权利进行限制,但鉴于抵押权与质权均属于担保物权,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法律规定质权人不得行使下列权利:
(一)不得擅自转为以其它质押物替代;
(二)在债权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无故拒绝退回质押物;
(三)妨害出质人的其他民事权利。
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擅自处理质押物。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优先受偿权的规定,该规定明确反映了在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以质押物折价抵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对于质押物所拥有的直接支配力和所有权。显然,对上述权利进行限制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
以是否享有对船舶的优先权来区分,船舶抵押可以分为主动抵押和被动抵押。主动抵押是指在海上借贷中,船东用其船舶设定抵押以获得贷款;被动抵押则是由于债务人在银行有违约行为或被起诉,法院对债务人的船舶进行扣押。由于这类抵押并非船东主动设定,所以又被称为非自愿抵押,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此类船舶抵押中,抵押权人不享有对船舶的优先受偿权。
总结:实际上,对于不能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其根本价值在于获取未来持续经营所创造的利润,而这种利润本身也就构成了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如果企业不能持续经营,那么其价值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