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如何退出方式?
1. IPO 目标公司通过IPO实现退出,是并购基金退出的主要形式之一。采取该种形式退出时,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目标公司的现金流能够覆盖融资成本;有合理的交易结构及定价依据;没有或很少存在同业竞争、控股权稀释等问题;上市地选择得当(新三板或A股),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在A股市场相对容易上市,而中小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则较为容易。
2. 股权转让/回购 除上述方式外,并购基金还可以采用股权转让与股份回购的方式退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目标企业未来预期良好且处于快速成长期,那么其价值往往较高,这时若采取股权回购的方式可能难以找到足够的资金承接方,此时就可以考虑进行股权转让,寻找优质标的进行接盘。
3. 清算 当被并购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存续下去的情况时,并购基金可以运用清算的手段使投资到位后能够全部收回,但这显然不是最好的情况。
还有像委托转让、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等方式,虽然这些形式在实务中较少使用,但也应了解其含义和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