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足球是不是洗钱?
不是,但是有类似行为 最近看了一档央视的反腐节目叫《零容忍》,其中有一个案例讲的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永祥以及他的几个“小弟”的腐败案(我看了下时间,是在2014年到2017年之间),很有意思的是,这些人都利用了监管者的职权对辽宁当地银行进行变相行贿以获取非法收益。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在金融领域,监管部门往往是滋生贪腐的重灾区之一;而一旦某些官员手中拥有了监管权力,那么他就可以利用这种权力的不对称性来为自身的违法活动提供保护伞。 回到足球领域来看,中国的足协是唯一的全国性的足球管理机构。按照国际足联的章程,各级别足球联赛的管理者都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协会的框架之内。由于我国采用的是体制内的管理模式,因此各个级别的职业联赛也都归属于中国足协的管辖范围之内。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也要接受来自足协的监督和管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自足协成立至今,一直存在着“官办协会”的性质,也就是说它的主要经费来源还是来源于政府拨款而不是来自于会员费。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官员会利用自己在足协中的职务便利来帮助自己的商业伙伴获得利益——例如一些足协的领导会被一些企业老板聘为足球俱乐部的运营顾问并且领取一笔数额不菲的咨询费用。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是中国足协也没有办法完全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因为在当前的中国,任何一项运动都绕不开“商业”两个字。如果一味地追求竞技成绩的话只会让这项运动的商业价值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到运动员的收入。所以如何平衡好发展与廉政的关系一直都是中国足协所面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