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孩政策吗?
现在国家放开生育,对于你的问题给予如下解答 1、已经登记结婚后,是否还可以变更男方姓名? 答: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处置共有财产。所以,即使登记的是男方名字,女方也有权要求更改为自己的名字。
2、孩子的姓氏可以随母亲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6条规定,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确认的孩子姓名应当改正并使用。 所以,在双方离婚时,如果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孩子跟母亲姓,那么离婚后父亲再想给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由于改名会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户口登记机关等的利益,因此一般应限制其权利的行使。
3、父母离异,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有权单方面为孩子办理注销户籍等手续吗? 答: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父母负有赔偿义务;因侵权导致未成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抚养费。 也就是说,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虽然享有对被监护人的监护权、管理权和财产使用权,但如果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北京市人大决定,鉴于北京人口增长过快,在本市实施了20多年的鼓励生育二胎的条款,“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今后将不再执行。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经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通过,自2013年11月30日起施行。
北京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后,符合条件者如何申请?北京市计生委回应称,目前北京市单独二孩实施意见正研究制定中,意见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国务院备案后实施。
单独二孩申请具体流程
据了解,申请单独二孩生育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单位或者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街道办理申请手续。
据了解,单独二孩申请材料齐全后,街道在本市人口信息系统的平台上进行检索、比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符合的,即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得申请和办理复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自收到申请表和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计生委此前表示,单独二孩实施后,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单独二孩实施后,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未经批准而再生育的,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处理数额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