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产生小微企业?
首先,并不是产生了“小”和“微”的概念才有了小微企业,而是先有了小微企业,进而才在后面加上了这样的定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进行经济运行的统计和监测时主要采用二位数分类法,即把经济活动按其性质或功能分为两类,每类又分若干类别,每一类别代表一种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所有的企业都归入某一类中。这样划分的好处是简单明了,易操作执行。不足之处就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分法的边际意义不大,尤其是在区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界限时往往不太准确。因此就有必要引入更加细化的分类方法以适应这种特殊情况的出现。而小微企业的概念就出现在这种情况下。
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第一次出现了小微企业这个概念,当时是这么定义的—— 小微企业是指生产经营规模属于小型的经济单位。其中,小型的标准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区别。 后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新的界定——
一是经营规模标准。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微型企业;其他行业的企业可以用营业收入指标判断是否为中小微型企业,也可以参照工业企业的标准判定。
二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三是国有和非国有情况。国有企业中的中小企业包含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四是工商登记注册类型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小企业不包含港澳台投资企业。
现在,绝大多数的国家都采用了六位数的分类法来划分GDP的组成,我国也即将采用这种方法。在这种划分方法下,所有的大型企业都被置于同一类别之下,因而所谓的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的区分变得毫无意义。为了统计上的方便,通常是将每个大类按照其固定比重加权得到最终结果。然而,由于一些行业存在进率和出率的问题,导致这种加权的GDP计算结果会出现偏差。为了修正这个问题,需要引入一个衡量指数,而这个被引入的指数就是PMI(采购经理指数),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斯蒂文·汉克教授首创,经过修订后作为官方数据发布。目前,全球有超过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PMI来作为本国的宏观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