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治理黄河?
目前,我国参与治黄的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类是水利系统的水利水电部门及所属单位,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资源保护局等;第二类是电力行业的企业,主要是为了开发黄河水能资源而在黄河流域建设的发电站(厂)和输变电工程;第三类是石油、化学工业等以黄河水为水源的企业。 除上述直接参与治黄的企事业单位外,还有一些企业虽然不直接参与治黄,但对保护和利用黄河也有重要的影响,这些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机械制造、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煤炭开采和加工及电子等行业。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企业结构调整的进行,一些行业和企业在不断缩减甚至消失,因此导致企业的数量和类型也在发生变化。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其利益驱动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企业投资治黄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小浪底水库的移民安置和下游生态建设与综合治理等项工程得到了较大发展。 还有大量民营资本投入河道综合治理和节水灌溉等。其中,内蒙古伊敏河煤矿排污口生态修复项目是由上海复星集团投资的。 2019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区域、河流、湖泊、流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好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