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如何转成股票?
这个问题似乎有些无聊,但是还是有人关心,所以答一下好了。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债是没有转成股票这一说的。 企业发行债券的时候,其用途就决定了这笔钱必须用于项目上(法律规定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项目支出),所以这实际上就是借款,你作为投资者,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收取利息,并在债券到期后收回本金。
但如果是可转债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可转债在发行时约定了转股价格和期限,如果在约定时间股东没有执行转股操作,那么上市公司就可以按一定的条件将未转股的债券转换为股票。这就是所谓的可转债的“强制转换”功能。 但请注意,这里股东可以选择不进行转股,公司是不能强迫股东一定要转股的,毕竟公司的股份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为了满足个别股东的要求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说,这种强制只是功能上的,而非法律意义上真正的强制。
当然,公司既然有要求股东必须转股的权利,自然也就有让渡一些利润给股东以鼓励其进行转股的权利。比如可转换债券的最后转股期临近或者最后转股期届满时,正好处在公司股价上升阶段,此时如果公司选择不向股东支付额外奖金(如送股或分红),而是将这部分收益转化为可转换债券的净值,显然公司对股东的利益实现是有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