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流产假多少天?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不享受产前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数。 《劳动法》第59条明确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止安排孕期女工从事冷水作业、温度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作业以及高空作业。同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还应当每月给予一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证据。
对于孕产期女职工而言,只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都是重要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克扣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