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时预留股份如何处理?
谢邀 首先,公司法对这一事项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我也没有碰到过这类事情,所以只能从理论上分析。。。 如果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健康,不存在不能支付股利的情形,那么应该先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如果公司缺乏资金,无力向股东支付股利,但又想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则应当优先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即只要不违反法律和章程的硬性规定,公司可以自主确定分红方式——这实际上也是大多数企业采取的方式。
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恶意拖欠出资的情况,即公司财产并不足以满足全部债权人的要求,这时还要坚持按比例进行分红就存在问题了。因为此时股东分得的款项可能根本不够弥补其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考虑对亏损的公司进行整顿或清算。 当然,这里讨论的前提是“正常”情况,也就是说不考虑公司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而拒不向股东分发股利。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见,错误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