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企业有专门负责乒乒乓乓的人员(比如乒乓球俱乐部的会长),并且这些人员是企业内部正式员工(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备案)的话,那么相关的费用就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工会经费”里。 但是事实上大多数没有这么正规的企业都是把这部分开支放在“招待费”里的,虽然不太妥当却也并无不可,因为毕竟用于这种活动的消费品都属于易耗品且不能开出合规票据的缘故所以无法列入“差旅费”和“会议费”。 若果是单位领导以个人名义组织的比赛且参赛人员也是个人而非单位人员的话,那么相关支出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并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扣除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
至于比赛的奖品和奖金吗。。。呵呵呵,你懂的,税务局不会跟你计较的啦~~